頒布日期:2022-03-17 | 時效性: |
實施日期:2022-03-17 | 文 號:國能發(fā)規(guī)劃〔2022〕31號 |
頒布單位:國家能源局 |
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能源局,有關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(fā)展改革委,各派出機構,中核集團、中國石油、中國石化、中國海油、國家管網、國家電網、南方電網、中國華能、中國大唐、中國華電、國家電投、中國三峽集團、國家能源集團、國投、華潤集團、中煤集團、中廣核: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,扎實做好2022年能源工作,持續(xù)推動能源高質量發(fā)展,國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《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,現予發(fā)布,請結合各地、各單位實際情況,抓好落實,并將執(zhí)行情況于2022年12月底前函告我局。
國家能源局
2022年3月17日